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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讓第五篇齊全,才能平衡之後的篇數。

暑假,瘋狂的最後一周── 徹底地熬夜不睡,白日猛睡;猛看小說。
呵呵。

要收心了,而我卻沒什麼感覺。嗯,針對於下周開學的日子來說。

在看了極為傷悲的小說,連帶的心情,也更著做大幅度的調整。
忽然,覺得活著便是好,不活甚好;只是我沒餘力再去多想。
於是,我將希望、妄想,存放在未來的某一日裡,希望能有實現的那一天。 

看見了嗎?
其實,這周,我又有了新的醒悟。是什麼呢?

突然發現,
原來、這三個字,一直是我的禁忌,
亦是我不想去坦然地面對的三個字。

「我愛你(妳)。」

在偶然的一本小說,作者序裡,有了新的體悟。
愛說出口,並不是一件很奇怪、很難以啟齒的事;在於,這個意義,是有意義的。

所以,我的想法再度被顛覆了。
一直以來,我從不對任何人說出這三個字;相信也有眾多人與我一樣吧。
認為給予這三個字,便是給了一個承諾。

但,我現在不再這麼認為了。
它不但是種承諾,也是種「愛的表現」。

希望在我還活著的年歲裡,我還有機會對著我的家人、朋友、戀人,
說出:「我愛你(妳)。」

這是我想說的。


再來。

我很抱歉。在上周末發了篇極為不成熟的短文。
即便是為了朋友出一口氣,而勸導的一篇文,
我仍然認為,這實在不該由我來說嘴。

可是同時,我也希望那位朋友在看了這篇文之後,
能夠有所反省。

當時的「藐視」,只是當時的感覺;
而現下,我會再度以一般朋友的感覺來待這位朋友,
不會以我一概既定的印象去做定位。(慎重)

原不原諒是一回事,這對我來說無礙。

只是,有些感覺一旦發生了或錯過了,
就只能抱著遺憾的心情度過了;

你(妳)值得嗎? 

總覺得,
這、第五篇的感覺,就到這裡了,
大概就是我所要表達的吧。

嗯,就這樣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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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雪於藍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